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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20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澳门新莆京7906not 时间:2020年01月06日 11:29 撰稿人: 浏览量: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财经领域专门人才。

二、硕博连读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三)政治思想及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按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取得规定学分,硕士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五)具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成绩达到60分,或TOFEL成绩达到80分,雅思成绩达到5.5分;

(六)硕士就读期间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硕士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至少在同期《我校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B级期刊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所发表论文应属报考学科或与报考学科相近,中文期刊须是CSSCICSCD来源期刊及扩展版(不含增刊、副刊);

(七)申请专业与硕士就读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应相同,综合素质特别优秀者可以跨一级学科申请,但不能跨学科门类申请。

(八)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一人应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表格填写);

(九)身心健康,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体检和心理测试标准;

(十)在博士阶段入学时年龄不满30周岁(1990831日后出生)。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导师

“硕博连读”招生计划包含在学院的总体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内,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

考生申请报名前,须与学院及导师联系,确认所选导师是否可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导师信息详见《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

四、招生类别

我校只招收在基本学习年限内,能够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五、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时间

202011日至310日。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招生导师,导师审查同意后向导师所在招生学院推荐;

3.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进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报名费

220/人。

(四)申请材料

1.《我校硕博连读申请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其中一人应为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4.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从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下载);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学院、研究生院加盖公章);

6.全国大学英语(CET)六级考试成绩单,或TOFEL、雅思成绩单;

7.学术、科研能力相关证明材料(学术论文、科研获奖等)。

六、考试

硕博连读申请人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须参加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方式包含笔试、面试、科研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英语,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3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学院选聘5名专家组成面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按百分制赋分。面试程序须规范,有现场记录、评语和成绩,全程录像,考核小组对面试结果负责。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学院负责通知安排。

(三)科研考核

硕士就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者硕士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给予科研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A1类:15/

A2类:10/

B类:5/

本人为第一作者的,上述分数乘以1.2

科研加分只按照申请人提供的3篇代表性学术论文予以计算。

(四)思想政治考核

该考核无量化成绩,只评价合格与否。主要考查申请人的政治态度、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应组织专人与申请人进行面谈,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并做出评价。

七、体检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科研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以及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所有被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一般不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若不能通过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或不宜按照博士研究生标准继续培养,经导师建议、学院同意和学校批准后,可转为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其博士研究生导师应继续履行对该生的指导职责。

九、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从博士入学时间起),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提前一年毕业。

十、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所有新入学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十一、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有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或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或学校奖、助学金。奖、助学金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和《我校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同时,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提供任何与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相关的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sdufe.edu.cn,以获取与我校博士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本简章内容与学校原有文件相冲突之处,以本简章为准。

(四)鉴于教育部尚未下发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后续政策文件有冲突之处,我校有权根据上级规定对本简章进行调整。

 

 

 

 

我校

201912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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