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由财政部、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省属重点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单位。
我校于2007年获得MPA授权资格,是全国第四批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之一。我校公共管理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前30%-40%位次,位居财经类高校第六名,省属高校第一名。2019年行政管理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共管理学科入选2020年山东省博士学位授权点精准培育学科。2018年4月,我校MPA中心划归澳门新莆京7906not,中心依托公共管理学科优势,整合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凝练了政府管理、公共财政与税收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管理、城市治理与区域发展4个专业方向。我校MPA中心秉承务实致用的院风,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发展,以特色树品牌,以服务社会为目的”的办学理念,强化高素质和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注重学生公共管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倾力打造我校MPA教育品牌。在规范管理、质量提升、品牌塑造、特色凝练上狠下工夫,致力于建设国内一流的公共管理教育与培训基地,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层次、应用型公共管理专业人才,为提升公共管理人员尤其是地方公共财经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生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1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1年下达的指标为准,并根据学校研究生报考以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研究生教育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为每人每年20000元,学制三年。
三、报考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专业代码:125200。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
2020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按报考点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各报考点缴费方式不同,主要分为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请考生注意不要错缴、漏缴。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12月26日上午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6日下午 英语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加分规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细则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具体要求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三)复试分数线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地处一区,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后再作公布。
(四)加试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提出体检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我校招生体检要求细则》。
十、思想道德素质与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表现。考核将采取学院面试小组成员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状况,同时采取对考生进行函调等方式,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的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新生报到后,我校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并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培养
(一)学制:我校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3年,可根据本人学习情况提前或延期毕业。实行学分制,采用双导师制。修完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分后,方可进行开题并撰写学位论文。
(二)教学方式: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用集中授课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和研究。采用讲授、名师讲堂、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事实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
(三)上课地点:我校燕山校区/舜耕校区。
十四、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修满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我校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十五、招生咨询
咨询电话:(0531)81793508 81793535 张老师
官网地址:http://mpa.sdufe.edu.cn/
联系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7366号我校燕山校区四号教学楼5楼
邮政编码: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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